账户性质相关规定:
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需变更存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种类及编号、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文件种类、证明文件编号、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币种、注册资金金额、产业分类、行业归属等信息。
账户性质是无法变更的,不存在“基本存款账户变更为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变更为基本存款账户”等账户性质之间的相互变更。
对于账户管理制度、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来讲,只有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