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立国家机关、实行预算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
1.证明文件种类1:政府或人事部门的批文、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证明文件种类1编号:政府或人事部门的批文的文号、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编号。证明文件种类2: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批复书、账户确认书或文件;
3.证明文件种类2编号: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批复书、账户确认书或文件的编号。
注意:
如无编号请自行编号,但是要保证开户申请书填写、系统录入与批复书、账户确认书自行编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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