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临时经营性单位的临时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原则上在其经营地或住所地只能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
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带有有效年检标志的证明文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均可);
3、税务登记证(副本均可);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
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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