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部门临时账户,但如果有信息发生变化,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仍应及时办理项目部名称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变更手续。
除了应向开户银行领取《变更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如实填报相关开户信息外,还需要向开户银行领取《变更以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
要点一:附页中名称要一致
存款人名称
应填写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名称全称,并与开户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名称相一致,与《变更申请书》中填写的存款人名称保持一致。
账户名称
填写原以存款人名称加项目部名称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代码
应填写开户银行的银行机构代码。
账号
应填写原以存款人名称加项目部名称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的账号。
要点二:哪里变更填哪里
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申请变更原以存款人名称加项目部名称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的,应填写经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变更事项及变更后内容
只需要选择需变更的事项并填列其变更后的内容,未发生变动的事项,不需要填列。
项目部名称
应填写变更后的存款人的项目部内部名称。如项目部名称全称为“XXX建筑施工公司XXX项目部”,则项目部名称应填写为“XXX项目部”。
项目部地址、邮编
应与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信息相一致。
要点三:名称变更要注明
项目部电话
应提供能确保银行可以联系的固定或移动电话号码。
项目部负责人
填写变更后的项目部负责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种类主要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应与存款人出具的授权其项目部开户的授权书中载明的事项一致。
单位、项目部公章及申请日期
应在“存款人(公章)”处加盖公章,若项目部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在签章处注明变更后的账户名称,并由存款人授权开户的项目部加盖公章,该公章应与账户名称保持一致、与银行预留印鉴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