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二:账户名称是重点
账户名称
应填写为存款人名称+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应与《开立申请书》中的账户名称保持一致,与银行预留印鉴保持一致。应与《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上的“账户名称”相符。
内设机构(部门)地址、邮编
应与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信息相一致。
内设机构(部门)电话
应提供能确保银行可以联系的固定或移动电话号码。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