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7.不准发行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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