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个人劳务报酬。
2.职工工资、津贴。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8.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绘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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