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北京会计 > 北京财税法规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58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2021-08-03 13:26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58号        2021-7-30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2021年7月30日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二款的授权,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北京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如下:

  一、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免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

  本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